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期刊导读

文化论文_中国非遗惠益分享立法的逻辑与模式

来源: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2-01-21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非遗惠益分享的立法逻辑

(一)内生价值逻辑

(二)利益平衡逻辑

(三)经济效益逻辑

三、“知识产权模式”不适宜中国非遗惠益分享立法

(一)“知识产权模式”与非遗惠益分享权益性质不符

(二)“知识产权模式”与现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相冲突

(三)“知识产权模式”的立法目的难以实现

四、“共享模式”妥适中国非遗惠益分享立法

(一)“共享模式”更符合非遗惠益分享制度的实质

(二)“共享模式”更好协调了非遗制度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

(三)“共享模式”更能促进非遗的保护与传播

结 语

文章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惠益分享制度已被纳入中国立法规划。非遗惠益分享立法具有内生价值、利益平衡和经济效益三个层面的生成逻辑。其中,非遗的内生价值包括以人权为核心的公法价值和以智力成果为核心的私法价值,后者是催生惠益分享立法的重要因素。非遗惠益分享的国际立法模式大致分为以WIPO-IGC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模式"和以CBD为代表的"共享模式"。"知识产权模式"是赋予非遗权利人一种垄断性私权的强保护模式。这种模式与非遗惠益分享权益性质不符,与现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相冲突,立法目的难以实现。相对于"知识产权模式","共享模式"更符合非遗惠益分享制度实质、更好协调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更能促进非遗的保护与传播。中国非遗惠益分享立法应选择"共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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